1、所有渠道寄往巴基斯坦(PAKISTAN)的包裹,随货必须提供发票(invoice)和装箱单(packing list),如果随货缺少这些文件且货物申报价值超过USD5000的,海关将会向收件人征收罚金(第一次罚款PKR 50,000;第二次罚款PKR 250,000;第三次罚款PKR 500,000),海关将不会放行货物直至收件人支付相应罚金。
2、所有渠道寄往沙特阿拉伯(SAUDI ARABIA)的商业包裹,随货需提供收件人的有效商业登记证(Commercial registration,简称CR,请参考下图)。
如货件未遵循上述寄运要求,导致货物产生罚金或被海关退件,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将由寄件人承担。请知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