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nglish
网站首页
关于我们
业务介绍
新闻中心
联系我们
公司新闻
新闻中心
行业新闻
公司新闻
新闻中心
首页
>
新闻中心
>
公司新闻
联邦,马来西亚,销售税
2023/3/18 14:59:50
接FEDEX通知:自2023年4月1日起,马来西亚对国外贸易商经网上销售给马来西亚的当地消费者,不超过500马币的低价值商品(LVG),按商品价值的10%征收销售税(不包括运输和保险费用以及低价值商品(LVG)销售应征收的任何其他税费)为避免产生税费争议,出货前我司将按申报价值先预收,如账单费用如有出入将会多退少补,请贵司在出货前与客户做好沟通解释,让客户自行与当地海关做好了解,谢谢理解与配合!
上一个:
加拿大关于带木质产品的规定
下一个:
欧洲请提供税号或者收件人身份证号码
关闭
关闭
微信二维码
关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