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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PS关于运单上需要体现收件方的IOSS号码的通知
2023/3/27 22:24:00
接UPS通知,自04月01日起,奥地利/比利时/捷克/丹麦/法国/芬兰/德国/匈牙利/爱尔兰/意大利/荷兰/波兰/葡萄牙/西班牙/瑞典这些欧洲国家申报价值在150欧元以上的货物,运单上需要体现收件方的IOSS号码,否则会产生清关准备费(Entry Preparation Fee),此费用将由收件人/清关行支付,如是DDP货物则向寄件人收取(具体费用账单为准),请知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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